我問: 「男女之間有「知己」關係嗎? 可能嗎? 」
某異性知己答: 「我同妳一齊答咗」
謝謝你。
經驗告訴我, 異性知己絕對有可能, 最重要是識得SET界線。
我會視異性知己的另一半為FRIEND,
ARM CHANNEL 的話, 更加令我多得一個FRIEND。
有賺。
有時候, 本來作丈夫的那位人兄是我的好朋友,
後來搞搞下, 我跟他的太太更FRIEND, 哈哈。
遇感情疑難時可以一對COUPLE一齊俾意見我,
想搵「定」LEI 的時候可以閃去佢地屋企,
想做「偽媽媽」時可以BABYSIT 他們的孩子。
預備七月用的材料時, 周圍問下聽下,
我發現, 上帝在「朋友」CATEGORY上,
給我的祝福何其多。
還有, 我真的很愛我的朋友。
1 comment:
catching up on your blog, judy. it's the first time i'm here! i love you too... 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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