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今午跟k 小姐去了數個景點, 在第一個景點已用盡了相機的電, 方才發現, 我太習慣用相機來代替我去「感覺」這個世界 (拍下來才等於做了某事、吃了某東西), 那不是好事。
- 鄭家大屋終於復修完成, 足足用了八年 - 是八年- 時間去把這家大宅初步復原, 換了在香港, 大屋大概早已被鏟平, 兼建成了有個不懂發音的英文名、筆劃勁多的中文名的豪宅了。
- 大宅當中有個內院, 院中央種了一棵桂花樹, 一室桂花香, 原來不是蓋的。我在內院裡, 坐了良久, 良久。
- 因為那一室桂花香, 我又想發明 (應該都發明唔到, 問多啦a夢借好了) 「香味攝影機」了! 能把味道一併拍攝下來就好了。(那不是跟第一點矛盾嗎? 係呀, 唔得呀?)
- (蔡瀾上身) 假如我只可以推薦澳門一家食肆, 那一定是....六記!!!!!!!!!!!!!!!!!!!!! 米通鯪魚球, I'll be back for you, you, you (兩個人分, 每人三粒嘛!!)!
- 再去ILLY COFFEE, 咖啡沒十一月第一次喝時好喝, 為甚麼, 凡事的第一次總是最難以忘懷和震撼的呢??
2 comments:
相機 -> 我也常提醒自己,別只掛著拍。不過今夜收拾時,看到以前的照片,又很慶幸曾經有拍過下來。
我常有類似的念頭--把某種我喜歡的氣味,可以放在一個可永存回憶的樽內,以後間中回味就好了!
我們果然是--物以類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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