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ew blog, same old ramblings, random as ever.
愛得要死的兩句。
“留著一段記憶或一個人最好的方法,是把它拍出來。拍了,它就一直存在。“ -- 彭浩翔 (香港仔是他upcoming 的project ,據說是很個人的故事)
愛得要死這兩句,但回心一想,那末,彭跟九把刀的那些年,又有何分別?(我藐那些年,對沈佳宜來說,太殘忍了)我倒選擇把記憶和人,留在我的日記 (是日記不是blog, 傻的嗎?)裡。拍出來,寫成小說等等,嘩,咁揚,沒必要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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