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3 March 2010

幸好我家出沒的是簷蛇, 而不是蜥蝪仔。little lizard pays the price. (edited with a new link)

蜥蝪仔涉強姦網友, 囚七年半。新聞在
沒甚麼想說。

這世代的病, 不知會否有康復的一天呢?
當文化扭曲至此時,  覆水難收啊。


唯一想說的是, 容祖兒小姐 (蜥蝪仔自稱曾與之發生關係) 的回應,
榮登本人近日「可圈可點」之最。

(quote)
對於「蜥蜴仔」指「明星想快上位,要出賣自己身體」,容祖兒說:「如果想上位,都唔係同蜥蜴仔,荒謬!」問她那應該和誰?她說:「唔應該係咁嘅途徑,更何況係蜥蜴仔。」
(end quote)

1 comment:

火輪船 said...

難怪他叫蜥蝪仔--根本不是人!